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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药监:8种情形下购买药品需慎重

2010/10/29 12:28:16 来源:银川新闻网

  10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散结灵胶囊”等4种处方药品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中存在虚假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并予以曝光。
  据银川药监局市场科的徐世明介绍,被曝光的处方药分别是: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散结灵胶囊”;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十香丸”,这些药品违法广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用过期批文或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宣传疗效、利用专家或患者名义为产品疗效做证明等。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和处理96311举报投诉情况,银川市药监部门提醒:8种情形下购买药品需谨慎对待——街头巷尾叫卖的膏药、药酒、壮阳药、风湿药和动植物药材;以电视、广播电台和散发小传单等形式介绍的药品;通过邮寄宣传材料、发商业信函、刊登广告等形式进行非法宣传,标榜“独家秘方”、“彻底治愈”等广告用语的药品;过分夸大药品功效的药品,如治疗牛皮癣、风湿、关节炎、哮喘、气管炎的药品;各种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产品宣传会等现货销售的药品;有些商家利用节日打折促销的药品;某些医疗机构和药店销售私自调配治疗风湿病、皮肤病等的“制剂”的试验品;在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中药饮片和拆零药品时,注意查看这类药品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买到劣药。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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