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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年内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2010/6/1 13:38:49 来源:新浪网

    昨天,长春市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长春市政府将在今年内出台《长春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列专项经费对举报者奖励。

  会上提出,建立食品检验监测制度,今年要对肉蛋奶、米面油、瓜果蔬、水产品、干鲜水发产品,以及一次性筷子等1.2万个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开展检验监测。同时,针对百姓常食用和容易出现问题的15大类、55个小类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每两个月集中抽检一次,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会上要求,对群众投诉举报要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各有关部门已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

  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0431)12345

  长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0431)88777890、88777891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0431)12315

  长春市卫生局:(0431)84692080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0431)86936557、86936033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0431)87629147(农药)、84646744(种子)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0431)85644747

  长春市商务局:(0431)82776696

  长春市水利局:(0431)88777528

  长春市粮食局:(0431)88777583、88500615

  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0431)89855802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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