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第14期)

2022/10/18 16:39:33 来源: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贻柳超市(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泰和居委会雅兰国际花园商业街二区) 销售的豆芽(生产/购进日期:2022-05-31),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宿迁市洋河新区善水惠明生活超市(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新城名苑99号) 销售的鸡蛋(生产/购进日期:2022-06-03),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宿豫区易买得生活购物广场(地址:宿豫区来龙镇原计生办院内) 销售的白芝麻(生产/购进日期:2022-06-02),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宿城区朱雪花蔬菜店(地址:宿城区西楚农贸市场蔬菜区) 销售的生姜(生产/购进日期:2022-06-07),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沭阳县好好购物中心(地址:沭阳县十字街道石桥无锡花园农贸市场) 销售的黑芝麻(生产/购进日期:2022-05-31),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