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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75号)

2021/12/21 15:53:10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湟源城关海龙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湟源城关老刘家醋坊生产的酿造食醋,规格型号为2.5L/瓶,生产日期为2021-10-3,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07g/100mL(标准规定≥3.50g/100mL)。

(二)湟源城关海龙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湟源城关老刘家醋坊生产的酿造食醋,规格型号为2.5L/瓶,生产日期为2021-9-14,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2.85g/100mL(标准规定≥3.50g/100mL)。

(三)海东市世纪华联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香醋5°,规格型号为42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08-04,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

(四)西宁市城东区陈翔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湟源沣盈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醋(酿造食醋),规格型号为2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3-26,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09g/100mL(标准规定≥3.50g/100mL)。

(五)西宁市城东区陈翔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湟源沣盈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陈醋(酿造食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5-10,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18g/100mL(标准规定≥3.50g/100mL)。

(六)海东市世纪华联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销售的沧州枣丽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脆枣,规格型号为252g/袋,生产日期为2021-09-01,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

(七)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城中花园南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雪露名贵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蘑菇,规格型号为1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6-2,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镉(以 Cd 计)检出值为5.3mg/kg(标准规定≤1.2 mg/kg)。

对抽检发现的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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