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52期)

2021/12/16 13:20:0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等6类食品3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淮南、六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裕安区鸿兴茶叶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六安市裕安区鸿兴茶厂生产的六安瓜片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利辛县小侯早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淮南市凤台县贵禧酱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香醋,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合肥市庐阳区工大北区菜市场东棚房2号刘闯立(个体工商户)加工自制的香酥(非矾)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淮南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淮南市八公山兴兴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腐乳,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