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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35期)

2021/11/4 17:12:19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6大类食品共5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6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饮料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冷冻饮品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5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粮食加工品165批次,均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美兰伏云水产品摊位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洋浦德昌购物市场符金爱摊位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屯昌屯城吴俊猪肉摊销售的猪肝,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儋州兰洋恒达集贸市场庞亚才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海口琼山花乐副食品商行销售的红花生,检验项目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六)琼中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正大(海南)兴隆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兴隆椰子粉(生产日期:2021-07-26,规格型号:300克(15克×20小袋)/包),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正大(海南)兴隆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琼中营根五指山冰淇淋店销售的标称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富豪雪糕(生产日期:2021-07-14,规格型号:70克/袋),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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