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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餐饮类门店禁用“江鱼”、“江鲜”字样招牌

2020/7/17 10:53:20 来源:楚天都市报 詹钘

  楚天都市报7月16日讯(记者詹钘 通讯员林华)15日下午,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降段进行巡查时,现场拆解了多艘“三无”渔船,并对餐饮企业招牌中“江鱼”、“江鲜”等字样进行拆除。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在对长江洪山段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张家湾街江段(杨泗港大桥上游)附近停泊有4艘“三无”木质小渔船,船上还遗留有渔网等捕捞设备。经走访周边和询问当地社区,未有人认领。

  按照《渔业法》相关规定,以及长江禁捕总体要求“清船清网清人”。

  当天下午,洪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该区水务湖泊局、洪山街道、张家湾街长江社区现场执法,将这4艘“三无”渔船抬离江面,并予以现场拆解。洪山区委纪委派出第三组现场参与并指导此次巡江执法行动。

  据执法人员介绍,洪山区原有持证长江捕捞渔船7艘,全部集中在青菱街道,分为杨泗矶村6艘,建阳村1艘。2019年,国家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后,上述渔船均已拆解完毕,原船舶登记证书、渔船牌照均已收回。

  执法人员分析,这4艘被依法拆解的渔船,应该是受汛期防洪影响临时抛锚在江边的非法捕捞渔船。按照规定,对查获的非法捕捞“三无”船舶,可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

  另外,在当天的巡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家餐饮企业招牌为“长江鲜鱼村”,遂将“长江”两字进行拆除。

  “餐饮类,以及农副产品市场内的鱼行等经营门店,已经禁止使用‘江鱼’、‘江鲜’等字样。”执法人员提醒,有此类招牌的店面应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连日来,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屏、市场宣传牌等对长江洪山段全面禁捕以及禁止长江鱼交易的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强执法,禁捕江段巡查组按计划、分班次对青菱、张家湾、天兴江段进行岸线巡查和江面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源头管控,让江鱼上不了岸。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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