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

2020/7/6 11:13:23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陕市监通告〔2020〕2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4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4大类食品123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品质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普照路店销售的丁氏软香酥(椒盐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大街分店销售的馋猫酥饼(白芝麻),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铜川市耀州区苏氏食品厂生产的苏氏绿豆糕,1批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富平县老实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葵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宜君县世纪超市销售的青花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