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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4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2019/6/30 10:04:1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城府网站发布的《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20期)》,4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检测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市新城区串客实验室小吃店经营的魔芋片,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机构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1号)经营的米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机构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1号)经营的面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机构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楼2号)经营的米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机构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查处整改结束后公告。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具有广谱性,在酸、碱性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二、铝


  铝元素能损害人的脑细胞。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评估,规定铝的每日摄入量为0~0.6mg/kg,这里的kg是指人的体重,即一个60kg的人允许摄入量为36mg。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规定,铝的残留量要小于等于100mg/kg。铝在人体内是慢慢蓄积起来的,其引起的毒性缓慢、且不易察觉,然而,一旦发生代谢紊乱的毒性反应,则后果非常严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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