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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拟通过立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全链条追溯制度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9/4/26 9:21:18 来源:台海网 作者

  核心提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备受关注的民生、民心工程。目前,厦门市要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立法,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覆盖日常基本消费食品的全过程全链条追溯制度,让市民能吃得放心。

  《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昨日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食品安全监管立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具体举措,将有利于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信息全链条追溯制度将有力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现状

  厦门市食品七成来自外地

  据厦门日报报道   鸡鸭鱼肉、油盐米面,厦门市民餐桌上的食物,七成以上都是从外地过来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国华直言,厦门是典型的食品来源外向型城市,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更复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压力更大、责任更重。

  长期以来,厦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并积累了管用有效的措施,例如运用的“互联网+食品安全”、大数据技术加强食品安全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和表扬。2016年,商务部将厦门列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市,探索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这些年,厦门市一直在完善食品可追溯系统,不断扩大覆盖面。目前,大多数的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都纳入了这个追溯系统管理,生产加工食品“一品一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一品一码”简单说,就是同一品种批次的食品,给它编了个唯一的识别追溯码。扫一扫码,就能清楚地看到它从哪来,流向了哪里,还有基本的生产销售信息。

  窘境

  信息无法共享不能互认

  尽管厦门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取得可圈可点的成绩,但窘境也摆在面前——实践中仍存在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

  比如,信息无法共享、认证信息不能互认。目前,我国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农业、渔业、海关等部门分别监管不同的环节。

  一位业内人士说,精细化管理有精细化管理的好处,术业有专攻,但因为“婆婆”多“管家”多,一旦在执行层面没有妥善衔接,就会导致各做各的、各管各的。众多单位都在建设监管系统,不但重复建设,相互之间的信息还没共享,认证的信息也不能互认,导致资源浪费,增加了管理成本和社会成本,给企业带来困惑和负担。更重要的是,食品从田间到餐桌,是一个全链条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没有互通共享,都会陷入信息孤岛,导致监管受阻。

  破解

  建立全链条追溯体系

  “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就必须打破信息孤岛,尽快将全链条、全过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立起来,所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认,并以法的形势固定下来,通过特区立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市人大财经委有关人士说。

  这个共享体系一旦建立起来,便可实现“上游上传、全网共享”,为日常监督管理和问题产品召回提供统一、规范的渠道,实现顺向可追踪查询、逆向可溯源。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查到问题环节,从而实现责任可追,有力促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

  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办法(草案)》,就是在总结提升符合厦门实际的经验做法基础上,构建起因地制宜的食品信息全链条追溯通道,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实现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状况可查。同时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确定企业上传追溯信息的义务和责任。对不如实上报食品信息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体现“严”的要求。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探索“厦门经验” ,促进和保障厦门食品安全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探索

  先行先试特色创新

  《办法(草案)》此前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记者注意到,这部草案非常注重特色创新,其中一些配套制度为国内首创。

  比如,创新“双目录”管理和“双码”制度。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双目录”管理有助于扩大纳入追溯体系生产经营者的覆盖面,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实行食用农产品标准追溯码和非标准追溯码的“双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外地入厦销售食用农产品追溯的难题。

  “双目录”管理模式即产品目录和生产经营者目录并行。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把具备一定经济和管理基础、条件较成熟的生产经营者先行纳入目录,形成示范效应后再复制推广,逐步扩大适用范围。纳入目录的生产经营者,要在追溯信息生成后24小时内将信息上传到追溯平台,取得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码。令人关注的是,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等,这些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也要列入生产经营者目录。

  外地入厦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如何追溯?创新实行的“双码”追溯制度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符合“一品一码”的,赋予标准追溯码;如果追溯信息缺失、不符合“一品一码”要求,但能够上传进货查验记录信息,可获得非标准追溯码,同样纳入追溯管理体系。

  链接

  《办法(草案)》解读

  《办法(草案)》借鉴了国内其他省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厦门市多年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相关政策,围绕目录管理、生产经营者义务与责任、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立法规范。按照分类管理、逐步推进的立法思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前瞻性和实用性,确保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利于实务操作。

  《办法(草案)》旨在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归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系统、生产经营者自建追溯系统的信息共享,并为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提供免费的信息化公共服务。

  《办法(草案)》还明确了消费者可以通过追溯平台或者其他便捷方式,查询公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名词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记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溯源、追踪和质量信息,并采用信息化手段归集,实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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