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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018/12/27 15:56:48 来源:长城网 徐清明

  12月19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12月1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 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成立河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工作组,负责专项整治综合统筹协调工作。主要以小作坊、小商店、小超市、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类;严查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总体目标要求,整治行动将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力争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为将此次行动推向纵深,河北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同期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据悉,为全面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各有关厅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消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同时,加快完善农村食品市场体系、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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