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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男子非法销售知名白酒被判刑

2018/11/25 21:53:34 来源:法制网 唐荣

  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某、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陈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该案中,被告人徐某某在盐田区盐田街道注册经营某商行,长期从事“牛栏山”白酒等零售。2017年7月以来,徐某某在明知从深圳代理商正规渠道批发一箱牛栏山白酒需要人民币128元(包运费),并且在供货商没有提供以及也没有要求查看《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商品检验报告、销售单据等资料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介绍以每箱约人民币96元(包运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被告人陈某某处累计进货销售假冒“牛栏山”注册商标标识的白酒920箱。陈某某又以每箱约83元人民币(包运费)的价格从上家处进货再转卖牟利。徐某某进货后以每箱“牛栏山”128元人民币的均价在盐田区域批发销售。2017年11月21日,盐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被告人徐某某的商行检查时,现场查获了剩余211箱假冒“牛栏山”注册商标标识的白酒。

  经查,扣押在案的211箱牛栏山白酒的外箱批号、瓶盖批号、外箱底部防伪胶带密码均相同,产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经牛栏山酒厂质量检测中心对上述查获的“牛栏山”白酒样品进行产品技术鉴定,结论为该样品非该厂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牛栏山”白酒的犯罪行为,既侵犯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更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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