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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国免除部分亚太国家的大豆进口关税

2018/6/26 17:00:46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中国国务院周二宣布,将下调部分亚太国家的大豆进口关税,并公布了其他关税下调的产品清单。

  中国将自7月1日起将印度、韩国、孟加拉国、老挝和斯里兰卡大豆进口关税税率从3%调降至零。这份清单还包括化学品、农产品、医疗用品、服装、钢铁和铝制品,这些产品分别获得不同程度的关税税率下调。

  中国一直在加大努力提振今年的大豆产量,此前中国威胁对美国进口大豆征收25%报复性关税。

  中国还从巴西和俄罗斯等国进口大豆,力图增加大豆进口来源。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8〕27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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