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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药监局2018年第12期食品抽检 5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8/3/30 9:47:41 来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三类产品6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饮料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抽检餐饮食品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三亚凤凰椰晶纯净水厂生产的椰晶牌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7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标准规定为5次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5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诚牌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东方八所鼎盛饮料纯净水厂生产的纯露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9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洋浦三都殿泉金达饮料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使用的标称海口鑫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快餐盒(规格:120个/袋),蒸发残渣(4%乙酸)检出值为4200mg/L,标准规定为≤30mg/L;蒸发残渣(正己烷)检出值为1500mg/L,标准规定为≤30mg/L。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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