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镇江市食药监局公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8/3/28 11:05:3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8年3月26日,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8期)。据通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27期、28期,2018年第8期),涉及镇江市3家食品食品生产企业。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标称扬中市欧麦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蟹小方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各自使用比例之和大于1,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11-06。

(二)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2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扬中市欧麦伦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共生产问题批次不合格食品200袋,销售200袋(含抽检40袋)。因产品均已销售完毕且无消费者向经销商退货,未有食品召回。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工艺控制不严,企业已加强原料进货验收和生产流程控制。扬中市场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没5016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扬市监罚字〔2018〕1-06号。

二、标称丹阳市里庄东新酒厂生产的封缸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8-13。

(二)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2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阳市丹润酒业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共生产问题批次不合格食品40坛,销售20坛(含抽检4坛)。封存了库存的20坛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产品因销售完毕,未有产品召回。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分装的原酒不合格,同时产品使用了已注销的老厂标签标识。企业加强生产设施的管道清洗,强化原料酒的进货验收和分装的工艺管理。丹阳市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没50160元,没收库存产品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案字〔2018〕3023号。

三、在清浦区刘永和食品店抽检的标称南京南农食品有限公司句容加工中心生产的紫米山药粉(方便冲调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9-03。

(二)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于2017年11月2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南京南农食品有限公司句容加工中心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共生产问题批次不合格食品2箱,10公斤,全部销售完毕。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食品在包装料仓待机时间过长受潮所致。企业已采取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句容市市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没52035.2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句市监管案字{2017}23号。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