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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周建玲:让微商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

2018/1/27 9:41:43 来源:三秦都市报

随着微信用户群的日益壮大,微商的影响力日渐广泛。美食微商作为微商里的新兴势力,凭借其独有的优势攻占了许多用户的朋友圈,他们通过“绿色环保”、“物美价廉”、“无添加剂”、“良心定制”等口号,快捷方便地送货上门服务,吸引了许多消费者的关注与购买。

微信是基于熟人关系的社交平台,这种以情感为支撑的关系更容易产生信任,引发购物冲动。不过,这种更为私密、个人化的购买,也意味着维权难以实现。这样的问题,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省政协委员周建玲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微商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而微信并不能被定性为严格意义上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这也意味着这类经营美食的微店暂时都还处于无监管的‘真空’地带。”

为了更好地规范微信销售食品,周建玲提到,应该尽快出台微商食品监管的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实施细则,使其有法可依;在执法上,应该进一步完善微商食品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将管理关口前移,在准入门槛的提高、真实身份的查验、经营证照的核查办理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三秦都市报记者 王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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