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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须“持证上岗” 铜陵公开征求意见

2017/12/26 9:31:44 来源:铜陵新闻网

12月1日,《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相关规定,自本月起,食品小作坊须“持证上岗”。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铜陵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

据了解,为有效贯彻《条例》,依法开展我市食品小作坊的登记和监管工作,根据《条例》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结合我市地方特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了《铜陵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登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发送电子邮箱等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我市拟禁止的品种包括营养强化小麦粉;食用调和油、动物油脂、食用油脂制品、分装食用油;配制酱油、配制食醋、液态调味料;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脯、其他),发酵肉制品;调味面制品;饮料;冷冻饮品;罐头;酒类(除米酒外);蜂制品(养蜂户自产自销除外);食品添加剂;乳制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铜陵新闻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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