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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知无中文标签仍购买 消费者索赔被驳回

2017/9/7 17:37:50 来源:湖南法院网

  如果明知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标注仍购买,可否向销售者索赔?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莫某于2017年1—3月在邓某处购买了12瓶澳大利亚辅酶Q10,共支付了5928元。后莫某以该12瓶保健品均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为由,一纸诉状将邓某诉至法院,要求邓某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

  庭审中,邓某承认莫某所说是事实,但认为自己既不是莫某所购该批次澳大利亚辅酶Q10的经营者,也不是生产者,只是接受莫某的委托从海外代购,且莫某在两次购买该保健品前已经知道该批商品无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书,自己不存在欺诈行为。莫某及其他消费者食用该批次保健品后无任何不适反应。因此,自己不应承担莫某提出的赔偿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莫某明知自己购买的进口保健品无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而购买,且对该保健品的来源清楚,邓某不存在欺诈行为。同时,莫某也未举证证明邓某有作为销售者在国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亦未举证证明该批保健品有质量问题。法院遂依法驳回莫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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