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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药监管局抽检餐饮食品 不合格样品7批次

2017/8/25 10:25:37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原题:海南省食药监管局抽检餐饮食品122批次 不合格样品7批次 7家企业被查处

8月24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12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

一、文昌文城张记茶饭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5—02的馒头,甜蜜素检出值为0.90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澄迈金江通达茶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07的馒头,二氧化钛检出值为2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三、文昌文城壹号中西茶楼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07的馒头,甜蜜素检出值为0.57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四、定安定城东方酒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07的馒头,二氧化钛检出值为16.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五、万宁万城天天茶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6—07的包子,甜蜜素检出值为0.57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六、乐东黄流陈金楼包子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5—02的南瓜馒头,甜蜜素检出值为1.4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七、东方城东大东北饺子馆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5—18的传统烧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3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记者徐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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