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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退休干部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被判刑

2017/7/31 10:18:45 来源:中国网

贵州广电网络绥阳分公司退休职工何君某伙同赫章县结构乡人民政府退休干部何正某,用散装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经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二人双双获刑,并处罚金。

何君某租赁下城关镇任家坪子商铺,办理营业执照,成立了贵州杉农贸易有限公司赫章分公司,并向总公司进购60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期间,他联系到本案另一被告人何正某,请其帮助销售及管理商铺仓库。销售过程中,何君某宣称该添加剂可作为食盐供人、牲口食用,何正某也按照何君某所说对外宣传推销,误导民众购买用于生活食用。7个月的时间,二人以1800元每吨的价格出售给李某等人共计40余吨,已销售到县多个乡镇。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何君某租赁的仓库里查获未来得及销售的添加剂16.55吨。

经贵州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二人销售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碘含量为0mg/k。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君某、何正某在自然环境缺碘地区以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充当食用盐销售,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遂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开庭审理,二名被告犯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食品罪,何君某获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何正某获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两名退休干部,本应安享晚年,却在金钱的诱惑下,“忘了本、变了心”,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漠视法律法规,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该院提醒广大群众,我国食盐实行专营专运,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食盐批发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广大民众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到正规渠道购买所需,切记“莫贪小便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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