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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7/7/26 8:47:48 来源:水母网

近日随着气温上升、湿度增大,微生物易于繁殖,易导致食物霉变、变质,食物容易受到污染,极易发生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误食有毒野生菌或野生植物等导致的食物中毒。为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夏季餐饮安全警示。

1.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病死的禽畜肉,谢绝消费者自带野生菌或野生动植物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严格按照“五专”要求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

3.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存放时防止生熟交叉污染;未经许可严禁制售生冷菜;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提供网络配餐的单位请在商家信息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照及大宗食品原料信息。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食用烧烤制品时,务必要烧熟煮透。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呕吐腹泻物、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举报电话:12331。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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