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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7/7/7 14:56:39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目前,随着全省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各种致病微生物易繁殖,食物易腐败,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省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1、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违禁食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生产销售河豚鱼等违禁水产品。

2、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冷菜和熟食必须“一日一烧”,改刀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做好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甲肝、戊肝、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4、诚实守信经营,妥善处理纠纷。各种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应仔细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送货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纠纷要诚恳、积极、妥善处理。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要正确烹调、烧熟煮透食用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食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熟卤肉、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吃生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食物,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鱼、虾、蟹、螺等肉禽和水产品要彻底煮熟才能进食。不用盛过生鲜水产品的器皿盛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水产品的刀具及砧板等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不吃死的虾、螺、甲鱼、蟹等水产品。冰箱内生熟食品的存放要严格分开。

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效证照、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无证大排档等场所就餐。注意饮食卫生,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对于网上订餐的消费者,应该增强自己的辨识能力,尽量选择“距离近、证照齐、卫生好、信誉高”的餐饮单位订餐,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如果发现就餐或送餐单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送餐不规范、不卫生,可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

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妥善处理

消费者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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