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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火锅为调味竟然加罂壳被严惩处

2017/6/28 9:46:20 来源:陕西法制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个浅显的道理孰人不知?但不知曾几何时,食品安全却已成为公共安全中最让百姓不放心的问题。究其原因,根结在于“利益”二字。这不,西安阎良区红记鱼庄就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在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调味”吸引回头客。2017年6月27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磊、王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当庭判处被告人张磊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亮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张磊在阎良区经营红记鱼庄已经六、七年了,可最近一两年生意却不太好,并有顾客向其反映火锅味不香。为了能增加火锅香味,改善经营环境,张磊动起了歪心思,他想到了自己几年前存有的2个罂粟壳,便询问厨师王亮,在火锅底料中加入罂粟壳是否能增加香味?王亮回答是可以增香的。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期间,二人共炒制了三次火锅底料,每次炒制的火锅底料100斤左右,张磊便将2个罂粟壳粉碎,分三次添加到火锅底料中。然后张磊将添加了罂粟壳粉末的火锅底料运至红记鱼庄操作间内,由王亮再次加工成为成品火锅料,在红记鱼庄内销售给顾客食用。2016年8月29日,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记鱼庄火锅底料抽查时,检测出其火锅底料中含有罂粟碱,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磊、王亮在生产食用火锅底料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粉末,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张磊、王亮经民警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量较少,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缴纳罚金。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审理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餐饮行业代表人员等参加了案件庭审,餐饮行业代表表示“以后一定会守法经营,坚守食品安全的底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餐饮环境”。(阎良法院:王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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