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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2017/6/21 11:55:04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政府

  6月15日,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杨国昌、副主任奚增森、李春菊、杨洪达、张强斌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卫,副区长吴彬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七项议题。一是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吴彬所作的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餐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会议针对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尚未得到完全破解、农民工街边就餐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等问题,建议区政府要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增强监管实效;实施综合治理,破解监管难题;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范意识。

  二是听取审议了区住建委主任金东彪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回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重视回迁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推进,强化监管责任,全区回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百姓的安居乐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会议就回迁安置房相关手续办理缓慢、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问题较为突出、劳动力就业安置房建设和后期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手续办理进程;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综合服务;加强项目后期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三是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修正案。

  四是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昌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国昌分别就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修正案(草案)和昌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草案)作了说明。

  五是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达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草案)作了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修正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和昌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

  六是听取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沈树祥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昌平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主任宋杰所作的关于昌平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表决作出了《关于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七是审议决定了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免职事项和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向接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原文链接:http://www.beijing.gov.cn/zfzx/qxrd/cpq/201706/t20170621_13328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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