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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勿采摘采购食用野生蘑菇

2017/6/20 10:15:37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近期,天气闷热、雨水充沛,野生蘑菇进入快速生长期。我市地域广阔、山林众多、野生蘑菇生长地域广泛,少数地区居民仍有自采自食野生蘑菇的习惯,尤其是部分市民外出游玩时,喜欢"凭经验"采摘一些蘑菇拿回家食用,或村民上山采摘野生蘑菇到集贸市场售卖,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据国家卫生计生部门统计,采食野生植物和野生蘑菇是发生食品中毒死亡事件的主要因素。

为切实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野生有毒蘑菇危害防控工作,督促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野生蘑菇及其制品,所有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不得采购、制售野生蘑菇及其制品。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一是野生有毒蘑菇毒性强,人们很难用肉眼判断出来,不可轻易根据民间流传的"经验方法"来判断野生蘑菇是否有毒。二是一旦误食野生有毒蘑菇,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三是市民在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超市、农贸市场,不要在流动摊贩处随意购买。不要采摘采购食用野生蘑菇。(餐监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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