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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实施食品经营领域“申请人承诺制” 一个多月发证3148张

2017/5/9 10:26:28 来源:金羊网

金羊网讯 记者彭纪宁,通讯员谭耀广、余恒亮报道:从3月1日起,江门市实施食品经营领域“申请人承诺制”试点改革,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全市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148张。其中通过申请人承诺制发放1833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跟踪检查616家,符合许可要求539家,责令整改76家。目前,“申请人承诺制”正式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可,并被写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

据悉,“申请人承诺制”是指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许可事项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才开展相关食品经营,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审批部门当场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开展“申请人承诺制”后,大大激发了“小微双创”热情。以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20-30个工作日,按照“申请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办理,当场就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当场或5个工作日之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许可程序办理,需要提交至少8项申请资料,试点“申请人承诺制”后,进一步简化了手续,将需提交的资料减少至4项,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

“申请人承诺制”对江门市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作用。该审批模式一方面督促了企业主动履行审核的义务,另一方面培养了企业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经营的意识。监管部门则负责制定清晰的许可标准,设置规范的许可流程,并做好宣传指引工作。对于故意虚假承诺的经营者将撤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年内不受理违约者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并对违约失信行为进行曝光。此外,“申请人承诺制”在不降低食品经营市场准入标准的同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有利于将更多的行政资源从繁琐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剥离出来,投入到事中事后监管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保障食品安全。

下一步,江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制”许可要求的宣传指引,并按照风险把控的原则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虚假承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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