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厚街:食品小作坊要有“身份证”才能生产

2017/4/26 15:08:00 来源:东莞阳光网

  近日,东莞市厚街镇首张“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成功发出,标志着该镇小作坊登记制度全面实行。镇食药监工作人员提醒,根据《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符合“八大类十三个品种”条件的小作坊,尽快进行登记申请,未取得登记证仍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将被依法查处。

  须符合八大类十三个品种

  位于厚街社区的王燕濑粉店,日前成为厚街镇首个申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加工作坊。据店员介绍,该濑粉店已在厚街经营30多年,目前日产濑粉近700斤。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都可以申请登记。该镇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把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明确全市只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包括东莞传统纯手工河(濑)粉、烧腊制品、道滘肉丸、酱卤肉等肉制品,东莞传统手工糖果、菜干、冬菇等干制蔬菜,咸鱼、鱼干、东莞传统手工鱼丸、鱼包等水产制品,手工蛋卷等八大类共十三个品种的食品。

  未登记仍生产将被依法查处

  据悉,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以来,厚街镇食药监分局对全镇食品小作坊开展了摸查,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在生产环境、设备等方面进行整改,申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对纳入《禁止目录》或者达不到要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通过四个方向引导小作坊转型:一是通过转型升级,以企业形式申办食品生产许可,成为具备合法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二是转为“现场制售”,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三是可以转变为小餐饮,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即可。四是由食品加工转为食品销售,可从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购进食品进行销售,或者委托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出产品进行食品贸易。(来源:东莞阳光网 记者王俊伟,通讯员陈之武)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