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饭店就餐该不该掏2元筷子费?平顶山消协:不应该

2017/3/1 17:26:22 来源:平顶山晚报

以前曾有消费者反映理发店另收毛巾费、饭店另收消毒餐具费……在此次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发起的3·15鹰城市民消费满意度调查活动中,有微友反映,在市区开源路丹尼斯百货六楼一家餐饮店就餐时,居然被收取2元筷子费,“难道去饭店吃个饭还要自带筷子吗?”昨天,记者针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消费者:

去饭店就餐被收取筷子费

微友石女士昨天告诉记者,今年1月,她曾到开源路丹尼斯百货六楼胖哥俩肉蟹堡就餐,发现店方提供的筷子套装需要付费2元,感觉很气愤,就找经理理论,最终免掉了筷子费。

不料,2月初,她和朋友再去就餐,店方依然收取筷子费。她认为,餐饮店应免费为顾客提供就餐所必需的筷子。

另一位夏姓微友也反映,他到这家店就餐也曾被收取筷子费,感觉很不合理。

店方:

可以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筷子

昨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开源路丹尼斯百货六楼这家餐饮店了解情况,此时店里还没有顾客,只见每张餐桌上除了碗勺,还放有一沓装筷子的黑色包装袋,上面写着“有偿使用:2元/包”字样。

记者说明来意后,服务员叫来一位男士。男士解释说:“我们提供的有免费筷子,顾客可以跟服务员索要一次性免费筷子。”他随即从吧台拿出了一把塑料薄膜包着的一次性筷子,“有的客人非要用筷子套装,可又不愿意花钱”。男士拿起餐桌上的黑色包装袋说:“这里面除了筷子,还有湿巾、牙签、一次性手套和纸巾,是5件套。掏钱的和免费的是有差别的,不过我们并没有强迫顾客使用。”

自称店方负责人的易女士说:“我们是做服务的,顾客就是上帝。顾客第一次来我们可以免费,第二次还让免费就不可以了,毕竟这筷子套装是有成本的。”她表示,由于蟹黄的颜色染到筷子上洗不掉,从卫生角度考虑,他们才提供了套装筷子。她强调说,点餐之前服务员都会告诉顾客有两种选择,从不强制消费。

对于点餐之前是否被告知有两种选择,记者随后向消费者石女士核实,她表示并没有,并且她曾问服务员有没有免费筷子,服务员称没有。

消协:

餐饮企业应提供免费餐具

针对此事,记者昨天下午采访了市消协工作人员沈新春。他说,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新消法》也规定,消费者在就餐中有权拒绝饭店的餐具收费行为。

沈新春提醒,消费者在就餐前可以主动要求餐馆提供免费餐具,也要敢于向一次性餐具收费说“不”。如果餐饮企业提供收费餐具,则必须在顾客使用前明示或告知,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如果餐饮企业强制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用,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该费用,也可向市消协投诉反映。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