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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食用农产品上市须有“出生证”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全设检测室

2016/12/6 15:42:27 来源:扬州晚报

记者昨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心城区菜场等四类市场,要设立检测室;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都须备“出生证”或“体检卡”。该《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供货者经营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

这四类市场需设检测室

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

哪些菜场需设立检测室?《意见》规定了四类:一是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中心城区、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三是100个商(摊)位以上的农村农贸市场;四是大中型超市及食用农产品专营店。

在条件方面,检测室应与经营品种数量和规模相匹配,面积应不小于20,设置在市场显要位置,配置冰箱、电脑、检测设备等设施。中心城区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应全部加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鼓励其他检测室加入监测信息系统,统一记录台账管理。检测室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检验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持证上岗。

检测哪些项目?果蔬菌类等

连续3次检测不合格可禁入

菜场对销售者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应进行入场检测。同时开展日常抽样检验,批发市场、中心城区菜场每天抽检样品不少于30批次,农村菜场每天检测不少于10批次。

蔬菜类主要检测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六大类,包括番茄、辣椒(青椒)、茄子、黄瓜、苦瓜、结球甘蓝(包菜)、生菜、白萝卜、大白菜、普通白菜(青菜)、花椰菜(青花菜、白花菜)、芹菜、韭菜、菜豆、豇豆、蕹菜、菠菜等17种蔬菜。检测项目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水果类则检测苹果、梨、枣、桃、香蕉、葡萄、草莓、柑橘等品种。检测项目包括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食用菌类检测双孢蘑菇、鸡腿菇、海鲜菇、白灵菇、金针菇等白色食用菌。检测项目为荧光增白剂。

畜产品类检测猪肉、羊肉、牛肉。检测项目为瘦肉精。

水产品类检测鲜活鱼类、虾、蟹、中华蟹。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结晶紫、隐色结晶紫。

市场检测室检测后,及时将结果上传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或公示栏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检测结果。对同一产地、同一品种连续3次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可对该产地同类品种实施3至6个月市场禁入。

入市销售须备“出生证”

菜场买猪肉可查验“滚花”

《意见》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对上市交易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管理,并按市场准入要求,主动向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提供产地证明或合格证明文件,也就是“出生证”或“体检卡”。产地证明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生产基地、收获时间、产品数量、质量信息等。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是什么呢?市食药监人员介绍,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证书、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准备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市场开办者应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的才可入市销售。

销售畜禽产品,则应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销售猪肉产品,除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还应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明。因此,市民到菜场买猪肉,请一定要查验肉品检疫合格“滚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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