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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查获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 两嫌疑人被刑拘

2016/11/10 12:48:48 来源:华商报

11月7日,延安警方查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抓获两名嫌疑人,查获的900余只鸟类已全部放生。

7日上午10时35分,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刘林公安检查站民警在依法检查过往车辆时,拦下了一辆从西安开来的面包车,当民警打开车厢进行检查时,被车上塞的满满一车野生鸟类“惊呆”了。检查站民警向宝塔分局汇报后,该案被移交到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办理。

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赶到检查站后,发现车上装有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随即将面包车和车上两人一同带回派出所。经过清查,车上共装有42个鸟笼,各种鸟类700余只,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2只、隼2只,其余的均为喜鹊、红嘴雀、布谷鸟等普通鸟类,种类有11种之多,基本上都是野生鸟类。

经过讯问,庞某(女)和韩某分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据了解,二人系雇佣关系。

据庞某交代,当天上午她以1000元的价格找到韩某,雇佣其驾驶的陕A牌照的面包车,从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一城中村租赁的库房内,将其非法收购的700多只野生鸟类,装在42个笼子里,运往延安市宝塔区,准备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一寺院进行放生活动用,但没想到途中被民警发现。

庞某称,除了被查获的这700多只野生鸟类外,其在西安市昆明路租赁的库房内还存放有200余只野生鸟。


“我们迅速向省森林公安局通报,省局组织民警于8日上午在庞某租赁的库房内查获野生鸟200余只。”据贾继军讲,据省野生动物研究所鉴定,该案共查扣的900余只野生鸟类中,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2只、隼类2只,其他均为一般鸟类,已于8日中午全部放飞。而庞某、韩某二人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的野生动物,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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