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兰州市食药局发布“双十一”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6/11/8 9:19:56 来源:西部商报

“双十一”即将到来,众多网络平台和卖家陆续推出形式多样的打折促销活动,其中食品也是热门商品之一,不排除有不法商家趁机掺假掺次销售食品。为增强广大网友网购消费食品的鉴别能力,提高理性选择、科学购买食品的安全意识,谨防权益受损,11月7月,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网友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食品,现就有关消费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网购食品前做好“攻略”

一是要看清网上食品经营者是否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查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是了解所购买的食品品种质量是否安全可靠,可以下载“食安查”软件APP,查询到该品种历次被抽检情况。

三是查看宣传的食品包装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名称、QS标识(或SC)、厂址、电话、生产日期等内容是否齐全。

四是查看食品的保质期,“双十一”购买的食品可能到货时间比较长,要留有充分的时间保证购买的食品不过保质期。

五是仔细查看以往买家的评论,选择口碑好的店家购买。

网购食品到货后及时检查

网购食品到货后,一是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与宣传是否一致;二是确定食品没有过保质期;三要保留好购买凭证,注意保存产品介绍截图、付款记录、快递单据等,以备维权时需要。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向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食药部门将及时进行核实、查处、反馈。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