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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新标”首秀 南平市抽检90批次均合格

2016/9/14 16:26:28 来源:闽北日报

2015年12月,国家质检等部门颁布的月饼新标准开始实施,今年是新标准实行后的首个中秋节,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加强对月饼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管,对多批次月饼进行抽检,目前已完成抽检90批次,尚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商家重视 严格执行

记者在延平区某超市看到,大部分月饼生产厂家已经自觉执行了新标准。在某超市的货架上记者注意到,一款广东厂家的纯莲蓉馅月饼的配料标明,馅料中莲子的含量为100%。但同样存在部分厂家未按照国家新规执行,在配料中未对馅料的含量进行明确标注。业内人士表示,新国标是推荐性标准,不按新规生产的月饼并不能认定为不合格。只能说新规对月饼馅料的要求,可以有效防范商家偷工减料。

除了配料要求,新标准还对月饼生产日期有了要求:“包装盒里面独立包装的月饼具有独立销售的能力,应该单独标示生产日期”;“独立包装但不独立销售的,而且保质期是一样的,可以一致标示在大包装”;“独立包装但不独立销售的,而且如果保质期不同,大包装上的生产日期选择内部产品中最早的一个生产日期”。

记者来到几家标有“现烧现卖”字样的糕点经营店了解月饼生产日期的标注情况,发现普遍都按照国家新规进行。

与商家的“高度重视”不同,大部分市民均表示对新国标尚不了解,购买时也不会研究配料表。“平时买月饼只看口味,不注意月饼的含量问题。”市民郭女士说。

密集抽检 认真把关

“8月25日,检查人员除对南平地区月饼生产厂家进行检查,还对月饼生产小作坊的环境卫生、原辅料采购、添加剂使用、标识标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其库房,要求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严防霉变,严格把好月饼销售的初始关。” 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居斌告诉记者。

居斌介绍,小作坊目前仍然是传统月饼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普遍存在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安全意识缺乏、质量卫生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因此必须对小作坊进行严格把关。

居斌提醒消费者,前往小作坊购买月饼时,大家必须确认其是否有批准生产的合格证明——《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如果没有,请消费者不要购买。

截至9月7日,市食药监部门已针对全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领域组织开展月饼监督抽检。共出动执法人员662人次,检查月饼加工经营户603家,安排监督抽检月饼139个批次,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等10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抽检90批次,尚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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