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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 难维权 网络食品监管令至今成空文

2016/8/25 11:38:06 来源:枣庄晚报

  枣庄晚报讯 (记者 孙雪)微信上有越来越多的私厨食品,然而私厨食品是否卫生也让很多人感到疑惑。去年8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食品经营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同年10月,《新食品安全法》出台,指出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必须实名,而且还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然而,一年过去了,微信私厨食品只增不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却寥寥无几。

  陈女士是一个标准的“吃货”,在她的微信上加了几十个卖食品的微商,有的是在网上进零食卖的,还有的则是自己在家做私厨食品。而对于网络食品经营者也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规定,陈女士表示并不清楚。她说:“从来没有听说过在网上卖吃的还需要许可证的。我加了那么多做食品的微商,从来没见过他们说有许可证的事情。”

  记者随机在微信上采访了几位做私厨的微商,他们普遍表示并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些近期才开始做微商的甚至并不知道这一条规定。而做微商时间比较久的一些人在去年《新食品安全法》刚刚出台的时候,着实紧张了一下。一个已经从事了近两年私厨生意的微商孙女士说:“我是把私厨当做我的主业来做的,所以对一些政策比较敏感。去年刚出的时候,我就想我得去办个许可证。政策虽然出来了,却没有告诉我们怎么去办、去哪办,就把这件事儿拖了下来。”孙女士说,办证的事儿拖了下来,她也提心吊胆了一阵,没想到一年过去了,也没有什么部门来查,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除了没有相关部门检查“许可证”外,很多市民在买的时候并不在乎微信私厨是否有许可证也是微商迟迟不去办理的原因。“如果来买吃的的人都知道这条规定,并且很在意微商有没有许可证,估计去办的人就多了。顾客都不在乎,那我们也就不着急了。”一位做私厨水饺的女士说。

  虽说知道这条规定的市民不多,但是大部分市民在听记者介绍之后都表示,有证更能让人感觉放心。一位受访市民说:“做微商就是个良心活儿,你说你都是安全用料,但是实际谁也看不到。如果有许可证的话,市民在购买的时候也会放心了。再加上是实名制,市民吃东西万一出了问题,也知道应该去找谁,维权也更加方便。”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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