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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仨单位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食药监局处罚

2016/8/10 17:26:34 来源:大众网

  近日,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7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三家单位因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化妆品被处罚。

  在三起案例中,两起涉及饮用水。费县强恒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强恒饮用纯净水”经检测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0元,并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050元。

  山东山里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饮用矿泉水标签含有虚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没收违反生产的食品饮用天然矿泉水(2016-6-10),没收违法所得537元,并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537元。

  此外,临沂市卡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化妆品“名门闺秀珍珠防晒隔离霜SPF30/PA+++”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要求该公司停止经营化妆品20天,没收违法所得401.2元,罚款1203.6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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