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福州闽侯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016/5/13 10:02:01 来源:福州长安网

日前,闽侯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

经查, 2006年左右至今,犯罪嫌疑人李某为大幅提高鸡鸭脱毛的工作效率,先后雇请杨某、张某、黄某三人在闽侯县李某家中,把鸡鸭放到加热的松香锅内,经浸泡工业松香后,将鸡鸭表皮上的松香连同鸡鸭毛一起剥离,后李某将脱毛后的鸡鸭贩卖到闽侯县甘蔗镇辖区菜市场。经调查,在李某所经营的鸡鸭拔毛加工点每天使用工业松香进行拔毛的鸡鸭数量每天约有70只,盈利共约1169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