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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餐企“无证经营” 最低罚款五万元

2016/4/28 10:00:10 来源:新疆网

新疆网讯(记者李晓青) 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新疆启动交通要道、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打无证经营、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生菌、野果等行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消费监管处副处长努尔·艾力说,消费者如果在出游时,遇到餐饮企业无证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据了解,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最低罚款额度由原来的2000元修改为5万元,最高可处货值金额罚款由原来的10倍修改为20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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