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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不达标,最低罚款5000元 罚重了还是轻了?

2016/4/27 9:57:04 来源:晶报

餐饮具不达标,最低罚款5000元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有市人大常委认为处罚标准太低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频,深圳拟重罚不法经营者。记者从昨日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食安条例(草案)》)了解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成本将大幅提高,大多数“违法行为”罚单都大于5万元。

伪造、篡改保质期

最低罚5万元

《食安条例(草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罚则。其中,以有毒有害的动植物或者微生物为原料生产食品且未消除毒害问题,由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专用物品;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罚款;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照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食安条例(草案)》,违规使用色素、保鲜剂、防腐剂、杀虫剂、激素、抗生素等物质加工、处理、浸泡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注水或者注入异物的食品、食用动物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场所储存、使用国家禁止的非食用物质;伪造、篡改食品的保质期;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为,由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十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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