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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系统今年起行政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

2016/4/26 9:33: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执法过程”和“记录”,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关键词。参照法律、法规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规定,省食药监局将“行政执法全过程”程序界定为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监督与责任六个环节步骤,并按环节逐一作了规范。同时,“记录”方式都明确为文字和音像记录两种方式。

办法包括《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三个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业务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确保实施过程不走样,法制机构负责监督执行。监管工作过程就是留痕过程,要在监管工作中同时使用《行政监督检查记录专用文书》《督导检查记录专用文书》,并纳入信息系统一并记录。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制定的,经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变。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备执法记录仪等相应照相、录音、视频监控等设备,确保执法全过程关键环节,特别是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环节同时做到音像记录。(史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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