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卖过期酸奶 顾客喝完拉肚子获赔千余元

2016/4/25 11:17:24 来源:株洲晚报

株洲网讯  近日,在河西神农城附近上班的杨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在沃尔玛超市购物时,买到一瓶过期酸奶,喝了之后出现腹泻症状。于是,我找到超市维权,超市赔偿了我一千多元。

株洲晚报热线记者 邓石华核实

喝了超市买来的酸奶,他出现腹泻

杨先生说,20日下午,他在沃尔玛超市买了两瓶促销酸奶,共花了19.8元。“付完钱出了超市后,我便拧开一瓶来喝。”杨先生说,当时他打开盖子后,发现酸奶的酸味比较浓,但并未在意便喝了下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肚子有点不舒服,出现腹泻症状。

“当时我没吃别的什么东西,只喝了酸奶。”杨先生说,他怀疑是酸奶的问题,仔细检查后他发现酸奶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30日,保质期有21天,按理说4月19日已经到期了,但超市20日仍在促销销售。

当日下午4点多,他带着这瓶酸奶找到了超市客服中心。几经周折后,超市一名相关负责人出面处理了此事,向他赔偿了一千多元。

此事被市食药监局获悉后,工作人员对超市进行了检查,共发现过期酸奶六瓶,工作人员已责令超市进行改正并进行了处理。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最低可赔付千元

花费不到20元买来的酸奶,超市为何能赔偿超千元?

对此,湖南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辉荣介绍,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该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曾辉荣说,这意味着,市民在超市买到过期变质的食品,可以向超市索赔,赔偿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1000元兜底。

“如果杨先生没打开喝的话,最高只能赔付1000元。但打开喝了之后,产生了腹泻等症状,还可以获得额外赔偿。”曾辉荣说,这也是为何杨先生能获赔超千元的原因。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