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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旬老人花20多万买“保健品” 其实全是普通食品

2016/4/20 9:11:12 来源:晶报

晶报讯(记者 戴霖硕 实习生 杨冬怡)昨日,深圳市、区两级消委会根据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正式向市公共信用中心公开推送4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企业。消委会今后将继续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通过深圳信用网首页的“消费维权信用信息”专栏、曝光台、企业信用档案提示信息等向市民展示。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消委会于去年9月份发布了《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经营者消费维权信用信息的征集、分类、推送、管理、使用等进行专门规定。

据市消委会介绍,在市公共信用中心支持下,消委会向深圳信用网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在深圳信用网实行“双展示”:在深圳信用网首页专门开设“消费维权信用”专栏,公布由消委会推送的投诉情况、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合同条款点评、比较试验、消费体察等各项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关联到对应企业名录数据库,作为企业基本信用,即在企业“基本信息”中设置“消费提示”子信息,发布对应企业的月投诉情况信息、侵权简况、比较试验得分、消费调查结果等信息。

本次也是市消委会首次公开推送失信企业。市消委会投诉部部长靳丽娟表示,企业失信其实也是企业决策者失信的表现,下一步计划将失信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经理等高管个人信用信息也一并推送,使这个机制更具约束力。

向市公共信用中心公开推送的4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企业如下:

案例

20多万元买的保健品是普通食品

深圳市中生华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4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保健器材、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的销售,化妆品的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兼零售等。2016年2月,82岁的吴先生向市消委会求助,投诉经营者以虚假宣传及夸大威吓的方式,将普通食品当做保健品高价卖给老人,总计245000元。接案后,市消委会一方面联系媒体记者对中生华商公司进行暗访并掌握了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将情况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委稽查局进行了通报,稽查局随即前往经营者处进行调查。迫于各种压力,经营者主动联系消费者退回20万元费用。

商家门店停业,拒绝退预付款

深圳丽雨嘉田美容有限公司,2013年7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等。2016年3月3日,宝安区消委会收到消费者群体性预付式投诉,“丽雨嘉田”的美容院在福田的门店于近期停止营业,经营者指引消费者前往其位于宝安区的分店继续接受服务,消费者因路途遥远无法接受经营者的建议,要求退回未消费的预付款,多次与经营者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宝安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经营者,商谈未果。

四名消费者随后投诉到市消委会, 3月24日上午,市消委会联合宝安区消委会对该公司进行了公开约谈,丽雨嘉田深圳总部办公室主任张小姐对公司的经营困难状况作了相关说明,但表示总部提出的解决方案暂时不会变更,无法满足消费者退回预付款的诉求。市消委会对经营者推诿责任、不积极处理的态度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责令经营者限期一周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妥善处理消费纠纷,逾期将依据职能将情况移送信用中心。4月5日,市消委会正式邮寄“披露投诉信息告知函”。

签了退款协议不认账

深圳市中科领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产品、保健产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不含销售)等。2015年10月20日,消费者陈先生向福田区消委会投诉称,深圳市中科领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产品,诉求退回余款。10月26日,福田区消委会进行了现场调解,双方签订了退款协议,深圳中科领航公司向陈先生退还剩余的药款共计16688元,于11月2日之前履行完毕。该公司于11月23日退款5000元给消费者陈先生,剩余的款项却找各种理由推托退还,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商家法人代表朱育良均无果。

欠薪跑路,消费者预付款无法退回


两名消费者于2015年8月7日和8月10日先后向大鹏新区消委会投诉称,在深圳市龙岗区葵涌好加分化妆品店办理的美容卡已不能再次进行消费使用,要求商家将未消费的次数价格以现金退还。2015年8月12日,消委会工作人员与辖区市场监管所的执法员一同到该店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高源商业城一楼103号铺”现场调查,该店的销售员称其已经几个月无法与杜老板取得联系,并且拖欠工资几个月,已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该店现场门口贴有《劳动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回证》(2015B-045号)、《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鹏劳监罚告[2015]B-045号)、《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深鹏劳监令[2015]B-045号),该店的销售员同时也表示没有义务和能力代替商家老板给消费者办理退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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