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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7家食品生产企业获“SC”证 “QS”标识将被取代

2016/4/14 11:47:46 来源:九江新闻网

4月13日,九江市公示7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即“SC”证),这是自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九江市首批取得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也于2015年10月1日起同步实施。《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将取消,并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众来说最直观的变化是,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包括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

双证并存,由于旧版未到期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仍继续有效,因此,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

据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由“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14个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用第1-3位数字标识,具体为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而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药监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欧阳新华、记者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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