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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玉米价格持续低位运行 多举措防因价伤农

2016/4/13 9:05:55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4月11日讯(记者 郝爱印)山东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与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杨士新、产业发展处处长张可谭、调控处副处长亓文霞、储备粮管理处副处长隋晓刚、中共山东省纪委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处级检查员刘国林等做客《阳光政务热线》,就全省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价格、粮食收购、存储,代农储粮等方面问题与广大网友听众在线交流,与此同时全省十七地市粮食部门负责人同步收看收听节目直播,就辖区内粮食问题为听众答疑解惑,齐鲁网全程在线直播,节目回看》》》

近年来,粮食连年增产,全国粮食市场呈现供求整体宽松、部分品种阶段性过剩的特点,结合全省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两大品种,就当前我省的粮食形势,李伟副局长在节目中做了详细介绍,并就今年的收购政策进行解读。

小麦收购价环比下降 玉米收购价持续低位运行

“据省粮食局监测,4月8日,全省粮食购销企业小麦平均收购价1.19元/斤,较年初上涨0.03元/斤,较去年同期下降0.04元/斤;玉米平均收购价0.81元/斤,较年初下降0.12元/斤,较去年同期下降0.31元/斤。”李伟副局长在节目中表示,预计下一步我省粮食收购市场的行情走势是,小麦收购价格在新麦上市前将在最低收购价(1.18元/斤)附近弱势运行,玉米价格在国家“去库存”的价格线上下浮动,不会出现大起大落。

关于下一步小麦价格走势,李伟副局长表示,自去年托市收购结束后,到2月份为止,小麦价格一直在1.16-1.18元/斤之间浮动,没有大起大落现象。自进入3月份以来,小麦价格略有上涨,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粮食大多进入国家库存,且拍卖成交量小,市场粮源主要是各级储备粮轮换出库以及农户手中存有的部分粮源,市场贸易粮少,粮源供给数量相对较少,导致价格略有上涨。

“从较长时期来看,特别是新麦上市前的这两个月,小麦价格应该不会大幅上涨,仍将维持弱势运行态势。”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李伟副局长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小麦生产来看,全省小麦生产已连续十三年丰收。据从农业部门了解,今年小麦苗情总体不如去年,但麦田墒情基本可以,为促进春季小麦苗情转化升级创造了良好条件,只要将春季田间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夺取小麦丰收仍有希望。

二是从小麦需求来看,作为贸易企业而言,自去年以来,小麦收购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市场行情不看好,不敢贸然入市,对市场拉动作用有限,加上今年我省启动预案的可能性很大,贸易商入市更加不积极。作为面粉加工企业而言,我省除部分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开工率尚可外,部分面粉加工企业开工率较低,一些中小面粉加工企业开工率仅维持在20%-40%左右,麸皮价格又低,基本不赚钱,面粉加工企业的需求也不旺。

三是从小麦的可替代性来看,近期国家推动粮食“去库存”工作,玉米价格一路下跌。小麦与玉米差价不断拉大,截至4月8日,二者之间价差已接近0.4元/斤,较年初的0.3元/斤,又拉大了近0.1元/斤,小麦的饲用替代性大大降低。

四是从国际粮价来看,尽管国家连续3年稳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但国内小麦价格仍处于全球“高位”,小麦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价格“倒挂”,国际市场对国内市场价格冲击明显。

就下一步玉米价格走势,李伟副局长介绍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6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确定2016年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调整玉米临时收储政策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对东北地区玉米价格影响明显。对我省来讲,随着价格的传导作用日益显现,我省玉米价格也将持续弱势运行。

“由于国内仍有大量陈粮库存亟待消耗,近期,国家已经确定对部分企业实行定向销售政策,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确定,使得玉米市场利空因素增多,市场悲观情绪加大,玉米价格受“去库存”影响,处于持续下跌中。”不仅如此,李伟副局长表示,从玉米需求来看。作为玉米加工企业而言,玉米淀粉、酒精等深加工产品价格不断下滑,终端市场需求不旺,客观上导致玉米深加工行业需求不足。作为收购企业而言,由于收购价格普遍偏低,贸易商利润微薄、售粮收粮积极性都不高。

“国内外主要粮食品种已连续4年价格倒挂,虽然2015年玉米临储价格下调后,价格有所回落,但国内外价差仍然存在。同时,大麦、高粱、木薯干等玉米替代品进口数量激增,对玉米市场形成较大冲击。”李伟副局长在节目中表示,多重因素下,玉米价格料将继续低位运行。

小麦最低收购价为农民兄弟保驾护航 多举措化解余粮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对部分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国家明确提出“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等制度。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李伟副局长在节目中介绍说,我省的小麦收购是政策性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并存。

“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就是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今年是1.18元/斤)时,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提出启动预案建议,经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启动预案,各委托收储库点按照要求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李伟副局长在节目中表示,需要说明的是,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李伟副局长介绍说,4月5日,国家公布了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与去年相比,今年预案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一是增加了收购主体。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除了原来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外,还增加了中航工业、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

二是增加了委托收储库点资格条件。除原来规定的相关条件外,增加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相关设备齐备完善,无重大消防隐患。并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数据。

三是允许利用社会仓储。要求中储粮分公司积极采取委托或租赁方式,充分利用社会仓储设施,统一贷款和监管。要求地方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对社会仓储设施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在仓容紧张的地区,除中粮、中纺、中航三家央企直属库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推荐1-2家骨干企业,按现行管理制度,接受承贷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委托,在其管理能力范围内租赁社会仓储设施收储粮食。承贷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对接受委托的央企直属库及地方骨干企业直接管理与租仓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食,负监管责任。地方骨干企业租赁社会仓容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在费用支付方面。原来是由中储粮分公司直属企业根据收购情况和入库进度,及时拨付给委托收储库点,现在改为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售粮者或预付给委托收储库点兑付售粮者。

五是销售平台方面。由原来通过批发市场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改成通过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销售。

六是监管责任方面。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收购市场的监管责任,督促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储粮分公司,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工作,做好收购期间收购秩序维护和宣传工作。国家粮食局将于4月14日召开全国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届时山东省粮食局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作出专题部署。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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