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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4批次食品不合格 被责令召回 违法添加糖精钠、甜蜜素等

2016/4/12 9:31:13 来源:华商报

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等4类201批次产品,合格197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违法添加二氧化硫残留、甜蜜素以及糖精钠。

昨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工作人员介绍,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岐山县凤鸣万家乐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3日的粉带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新贸福家购物中心销售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5日的绿粉皮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新贸福家购物中心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的小猫耳朵(糕点)甜蜜素超标;宝鸡市创名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惠邻购物广场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的切片面包,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糖精钠。

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食物,易出现头晕、呕吐、胃黏膜损伤等,严重时会伤害肝、肾等脏器;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经常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饮品或食品,会伤害肝脏和神经系统,特别是对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属于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品的甜度,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甚至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该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的金台、陈仓、岐山等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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