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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美药安在烟台:解读食品药品委托检测流程

2016/4/9 11:09:22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烟台4月8日讯 (记者 姚辉) 4月8日,“食美药安在烟台”系列访谈第12期正式启动。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邹爱玲做客烟台大众网,为广大网友讲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相关内容。

2016年完成食品安全抽检1800多批次

据邹主任介绍,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前身为烟台市药品检验所,主要负责全市药品检验工作。2010年更名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增加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职能。2013年底,在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与质监部门所属的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组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增加食品检验职能。

“2016年1月,中心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食品22个产品,454个方法,482个产品中21434个参数;保健食品23个方法,34个参数;化妆品20个产品,12个产品中139个参数,10个方法通过认证,通过认证的检验产品及参数位居全省市级食药检机构前列。影响食品安全的非法添加,三聚腈胺、苏丹红、增白剂,农药残留、重金属、防腐剂、合成色素等均可进行检验。通过认证以来,已完成食品许可检验检验、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00多批次。”邹主任说。

同时,作为烟台市唯一法定药品检验机构,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可开展药品检验项目235个,涵盖中药材、中药饮片及生化、化学、抗生素类药品,全检能力达94%,年药品检验量超过2200多批,检测项目及能力位于山东省内地市级药检所前列,2011年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山东省中心药检所。

企业委托检验需提供检验依据

邹主任说,为迅速提升烟台市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中心于2014年12月搬迁至新的食品药品检检验综合楼,新大楼占地面积21677平方米,建筑面积16379平方米,总投资8500万元,检测中心拥有检验仪器原值3776万元,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74台(套),包括ICP-MS、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等大型精密仪器。

那么食品药品企业该如何委托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相关检测呢?邹主任表示,以食品委托检验为例,企业首先要提供充足的检验样品,至少满足所检项目2倍的检验量(用于复试)。例如,做葡萄酒全项检验,一次检验量需3瓶(750ml/瓶),那委托检验时至少需提供6瓶。“要保障样品状态完好,送检的样品要求标识齐全,外观状态完好,对样品状态不完好的或过保质期的,我们不予受理。”

同时,相关企业要提供必要的检验依据,并指定检验的技术依据,如产品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企业则不必提供技术依据;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则企业必须提供产品企业标准。此外,还要提供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资质和委托协议书,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提供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邹主任表示,除了相关材料以及样品外之外,委托人还要清楚样品的基本信息,包括样品名称、商标(必要时)、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生产单位(必要时)、联系电话、地址、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是否判定等内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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