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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餐饮乱象,监管必须“有位”

2016/4/8 10:23:24 来源:新浪网

对餐饮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法律有明确认定及惩罚措施。就拿更改保质期的行为来说,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32条,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至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规定是完备的,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拿起法律武器的最大难处在于取证困难,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诉讼程序,这就造成了依法维权手段的虚置。因此,消费维权机构、行业协会等应该积极发挥作用,为消费者撑腰。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是必需的,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不能什么事都指望司法解决,执法、监管环节也必须守土有责。

对于曝光的餐饮店乱象,首先要谴责不良企业,彻查问题追究责任;而最该问的就是监管部门,平时的监管哪里去了?为什么要等媒体曝光才能发现问题?餐饮行业监管失位,监管难度大是一个客观因素。监管人员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盯着饭店的厨房看操作合不合卫生规范、有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但是,日常的检查有没有坚持,是否走过场?对消费者的投诉有没有及时处理?这些环节还是可以发挥作用的。法定职责尽职到位,处罚措施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就有了权威,餐饮企业就不敢轻易乱来。

在现有的框架下,在相关法律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条件下,监管难度大、手段不足等客观因素不该成为疏于履职的借口,从每一个环节做起,监管自然“有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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