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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叶光团队购买逾240万元涉讼白酒索赔将超2400万元

2016/3/30 6:55:2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企业合法经营就不要怕‘找茬’”

职业打假人叶光团队购买逾240万元涉讼白酒索赔将超2400万元 称维权证据最重要

因认为泸州老窖品牌下属的几款白酒在标签标识上“涉嫌违法”,日前,职业打假人叶光将销售这几款酒的重庆一商场告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此次起诉涉诉白酒价值1.95万元,索赔19.5万。法院将于3月30日开庭。

叶光受访时称,这几款白酒标签标识容易让消费者误将“勾兑酒”当作“粮食酒”,涉嫌误导欺诈。据其透露,他的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已购买总计超过240万元的涉讼白酒,索赔金额将超过2400万元。

虽然“勾兑酒”已是白酒行业公开的秘密,但百姓对此关注的恐怕不多,叶光此举能为我们揭开个中奥妙吗?打假背后有怎样的故事?就此,新法制报记者与叶光进行了对话。

叶光说,现在的法治环境十分有利于打假

标签标识问题易误导消费者

事实上,很少有人买酒时会去认真看标识,辨识“勾兑酒”和“粮食酒”,甚至很多人还会把这看作小事,毕竟用“食用酒精”勾兑并非秘密。

关注泸州老窖的标签标识始于什么时候?

叶光:2014年6月开始关注这个问题。我以前是重庆市酒类专卖局的一位干部,主要是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所以在酒类方面,我一看就能初步判断问题所在。

白酒标识容易在哪些方面出问题?国家对白酒的标识是怎样规定的?

叶光:根据生产材料与工艺的不同,白酒主要有液态法与固态法的区别。国家食药监总局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白酒(液态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固态法白酒亦即粮食酒,它的标注可以标注所有的原料高粱、小麦等。我此次购买的都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液态法白酒,它们的标签标识未标注酒类真实属性“液态法白酒”,而是在配料表标注高粱、小麦等内容。

《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且符合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用中文予以标明”的要求;《食品安全法》第67条、第71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标明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标签中不得含有虚假内容,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不得上市销售。

此外,还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中关于食品标签强制规定“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酒企标识“不清”的问题普遍吗?

叶光:在中低端酒领域有点混乱,一些酒企之所以将“勾兑酒”标为“粮食酒”,其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内缺乏检测纯粮酿造和食用酒精酿造的白酒检测方法,故而导致白酒市场以次充好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实,真正的用粮食酿造的酒也是需要勾兑的,新酒风味不一酒度不一,需要把这些不统一调整成各自产品的独特风味特色的酒,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勾兑”,而这是必要的;但另一种是指,把食用酒精和香精加水简单兑制成酒,这种形式在操作上有点像前面那种,所以人们就借鉴“勾兑”一词来说这一行为。

标签标识问题会误导消费者“错误购买”?

叶光:如不遵守(国家关于标识的规定)极易误导消费者,涉嫌违法。

企业合法经营就不要怕人“找茬”

作为职业打假人,叶光针对同一白酒品牌再次出手曝光引来争议。有人认为他是“知假买假”的炒作,但也有人力挺叶光,认为他是在扞卫消费者权益。

为什么挑中了泸州老窖?我们注意到这不是你第一次找它的“茬”了?

叶光:因为它是国内白酒行业中的较大型企业,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这种误导会直接危害着饮酒者的身体健康安全。我们都知道,纯粮食酿造的酒里面有害成分极少或为零,比如液态法白酒中国家标准仅明确限制了“甲醇”和“铅”的含量,而粮食酒中根本就没有这两种物质。还有,如生产厂家是使用的以木薯为原料酿制的酒精,那其中还含有“氰化物”。所以食品标签上的内容国家是执行强制性规定的不能随意乱标。在别人看来是故意找它的“茬”,但在我看来,我不找它找谁?如果企业合法经营,就不要怕有人“找茬”。

在不同的地方购买超过240万元的涉讼白酒,是基于什么考虑?

叶光:在江西也有购买。之所以在不同地方购买,是想看看酒企将涉讼白酒都销往了哪些地方。而在各地都能买到的事实则证明,酒企并不是小规模地在做这件事,240万元的涉讼白酒只是酒企总违法量中很小的一部分。

为这次打假索赔,你们在前期都做了哪些工作?

叶光:大量的调查,包括市场调查也包括生产地的调查。2015年6月发现了问题,耗时近半年,直到当年11月才完成整个调查、掌握了充分证据。

为什么还要将调查报告托人经相关政府部门转交给酒企,不直接起诉?

叶光:出于对川酒品牌的维护,当初想到直接起诉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印象,但酒企方面一直没有正面回应这份报告。

为什么最终选择的起诉对象是售酒商场,而不是酒企?

叶光:销售商与消费者直接接触,我们想让销售商在进货时真正落实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查验工作,而且根据相关规定,若我们胜诉经营者赔偿后,其也可依此向生产者追赔。

“做我们这一行的有英雄也有无赖”

职业打假圈中流传着“北王海、南叶光”的说法,作为职业打假人,叶光不仅有自己的维权网站,还创办了维权调查机构。

为什么选择打假这条路?

叶光:跟我以前从事的酒类专卖工作有关。王海在川渝两地的频频出现,让我也认识到了职业打假这个行业。我所在部门的规章制度,我均参与了起草、讨论、制定等。这些,是我之后个人打假运用自如的法宝与利器。

从1997年开始,我和媒体联合,连连捣毁假酒团伙、性病游医骗局、劣质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刚开始基本是公益打假,科室后来脱离体制后,就得考虑挣钱生活,所以我每次打假都不避讳,有一说一,也曾接到过上百个威胁电话。

还记得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打假吗?

叶光:1998年至2000年期间,历时3年所做的一次性注射器与输液器的打假行动。此次打假,引起了卫生部、工商总局等多部门重视,最终将违法者绳之以法。

你怎么理解职业打假这个行业?

叶光:这个行业就像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只啄木鸟,我们敲打树木,不是为了摧毁它,而是为了让树得以更好的成长。当然,做我们这一行的,有英雄,也有无赖;有正义,也有谋利。但总体来说,我们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有贡献的。

你的打假团队是如何运转的?

叶光:自2014年开始,几乎每年我都会在重庆发起“打假座谈会”,邀请全国各地的职业打假人参加,从而“线索互享,共同打假”。

通过团队运作,索要高达2400万元的赔偿,担心会被认为是在“敲诈”吗?

叶光:我们是依法索赔。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权。

把“消费者”换成“购买者”意义重大,以前监管部门和法官经常会问:“你买这么多干什么?”每遇到这个问题,职业打假人都会闪烁其词。但现在,职业打假人也可以直起腰杆维权了。可以说,现在的法治环境,十分有利于职业打假。

可有人依然认为你们这样做有“恶意”,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超越了法律给予的权限,你怎么看?

叶光:我只知道应依法维权。我一般都会走官方程序,不存在风险,但有些人为了见效快,会在知假买假的过程中,以此为由要挟制假售假商家,但这很容易触碰到法律的红线,被定性为敲诈。

消费者维权保留证据最重要

叶光曾说现在的制假手段越来越高明,一般消费者难以辨别,多年维权虽然有胜有负,有丰富维权经验的他分享了维权经验。

与当初走入这个行业时相比,市场上的制假手段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叶光:企业造假,因为他具有的合法手续,却干着违法的事,这就非常难打。

面对这种情况,普通消费者该怎么办?

叶光:消费者维权难,难在什么地方?难在对证据的管理,在举报的时候都最注重证据。因为我在执法部门工作了10年,处罚需要证据。除了拿出证据以外,还要拿出证据出来说他在卖,要搜集大量的证据。所以,我在打假的购买过程中注重保留证据。

这么多年来,感触最深的是什么?

叶光:20多年了,市场在向好的方面发展。消费者维权环境虽然各地有差异,但总体上是好的。

关于泸州老窖这个案子,现在进展如何?

叶光:酒企已经停止了涉诉白酒的生产,在2015年12月下旬出厂的涉诉白酒的标签上,配料表已经不再含有标签标识问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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