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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府可建特色食品街区提供统一摊位

2016/3/29 9:10:24 来源:南京日报

由于流动性强,食品小摊贩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昨天,《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记者注意到,为了改善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环境,草案修改稿增加条款,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建设特色食品街区,为食品摊贩经营提供统一摊位,并提供水、电、垃圾处理等便利。

在对草案的初次审议中,有的地方提出,一些地方特色食品尚未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条例应当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条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没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食品安全要求的,省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此外,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减免场地租金、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富有地方传统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鼓励、扶持本地历史悠久的食品小作坊传统特色食品生产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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