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青岛胶州:卖过期食品 罚你“不叨叨”

2016/3/28 11:05:35 来源:鲁网

鲁网青岛3月26日讯(记者 孙强)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权益、服务创城工作,近日,胶州市九龙综合执法中队对胶州汽车总站周边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商店售卖过期火腿肠和过期的食品,当即对其进行了登记保存,并将依法进行处罚。

为了更好地服务胶州创城工作,连日来,胶州市九龙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进行执法检查。在胶州汽车总站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商店内售卖的火腿肠已经过期,当即对其进行了登记保存,“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7月11日,保质期6个月,已经超期两个多月了。”执法人员介绍,通过检查发现了这批超期的火腿肠。该处人流量大,一旦消费者购买食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对商品登记保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

“我们会根据安排,对辖区进行网格式检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该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会继续检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加强辖区管理,为市民创造优美、安全环境,也为创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