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食药监总局要求查处35家使用罂粟壳餐饮企业 广东涉事一家

2016/3/14 9:07:51 来源:南方日报

部分餐饮企业使用非食品原料罂粟壳成分的不良行为屡屡出现。

3月12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上海食药监局正在对发现的6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查处,原因是这些餐饮企业被检出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罂粟壳。据悉,早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

其中,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老铁烤鱼等5家餐饮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另在上海发现的6家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其中一家董吉凯大排档,经营者董吉凯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国家食药监局表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上述餐饮服务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据悉,经营火锅、麻辣烫、卤菜、烧烤、小吃等餐饮服务单位将是检查重点。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尽快查清违法事实,对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深挖违法添加物质来源,依法严惩各环节违法犯罪分子。

同时,国家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涉嫌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等非食品原料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