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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民不堪“热情推销”花1200元买五盒“假保健品”

2016/3/11 9:20:0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11日讯(YMG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王健) 到养生理疗店做了一周免费理疗,烟台市民迟女士碍于情面,买了服务人员推销的保健品。服用两盒后,迟女士感觉没效果,仔细查看才发现这所谓的“保健品”没有批号,属于食品。经过协调,商家最终为消费者退款。消协工作人员提醒,购买食品、保健品、药品一定要分清相关标识,没有标识和批号的慎买。

免费做理疗买回5盒假保健品

2016年1月底,蓬莱市迟女士看到一家养生理疗店的广告,称可凭此广告免费理疗一周。迟女士平时手足偶有麻木感,于是来到这家养生理疗店做理疗。在做理疗过程中,服务人员十分热情地向其推荐一种阿胶糕,并称这种产品是一种保健品,长期服用能舒筋活血、抗肢体麻木等。迟女士想,自己没花一分钱享受了一周的理疗服务,而且服务人员态度又是那么的热情,便想买一盒试试,但服务人员却耐心地向迟女士宣传,说一盒起不到什么作用,5盒才能有效果。碍于情面的迟女士便一下子花1200元买了5盒。

回家后,迟女士便打开服用,服用两盒后并未感到其宣传的效果。她仔细看了包装盒上的批号和说明,包装盒上标注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但没有保健品的批准文号,经与市场监管局取得联系,了解到产品属于食品。迟女士拿着剩下的三盒到商家要求退货,但是商家不同意退。

商家夸大宣传推销引人误解

“商家利用免费理疗服务之机,夸大宣传推销。”蓬莱市消费者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证明迟女士投诉的情况属实,且商家推销的保健品实为普通食品,并没有治疗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720元,并赔礼道歉,迟女士表示满意。

消协工作人员称,这是一起以免费理疗进行虚假宣传,把食品当作保健品出售的消费纠纷案例。

购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一定要分清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一定要分清。食品: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购买药品时要看是否标有“国药准字”号。即:“国药准(试)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其中“准”字代表国家批准正式生产的药品,“试”字代表国家批准试生产的药品,国药准(试)字后的1位汉语拼音字母代表药品类别。药品批准文号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看“国食健字”和“蓝帽子”。只要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是“国食健字”,并注有很明显的天蓝色标志,俗称“蓝帽子”,就是保健食品,而不是药品,也绝不能替代药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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